消毒产品备案检测需要根据产品的配方和宣称确定检测项目。配方包括消毒产品的有效成分以及相应的含量,宣称部分一般指产品的消毒效果以及有无毒性等。
根据国家要求,按照消毒产品备案登记的管理办法,消毒产品备案检测需要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,出具的检测报告可用于各省市的备案登记。消毒产品的检验应当在具备相应条件的消毒产品检验机构进行。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应当符合消毒管理的有关规定,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,并且检测报告需要对产品符合性出具总的结论。
根据《消毒管理办法》(卫生部令第27号,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)第四十九的规定,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、消毒器械(含生物指示物、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)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,消毒是指用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。因此,从消毒产品与药品的区别的角度看,对消毒产品可以这样理解:(1)在作用目的上,它是一种防病的产品,而不是治病或诊断疾病的产品;(2)在作用机理上,它是一种用化学、物理、生物的方法消除病原微生物的产品,而不是用药理学或免疫学的方法预防疾病的产品;(3)在作用对象上,它是针对环境中的病源微生物,而不是针对人的疾病的一种产品。
2019年3月1日,新国标《WS 628-2018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技术要求》已经实施,国内销售的消毒产品必须严格按照新国标执行。